得著你的弟兄
人的一生,無法避免與他人衝突。衝突可以成為我們個性品格的成長激素,也可以是毒素。可惜,衝突帶給我們的經歷,大部分都屬於後者。很多基督徒都熟悉主耶穌對處理衝突的教導(太十八15-20)。可是,教會仍然因著許多的衝突而傷痕累累。尤其是,教會屬靈領袖所引起的衝突,帶來的負面影響,可能就更加深刻、寬廣,甚至長久了。
是主的教導有問題,還是我們有問題呢?讓我藉個案分析方式來一同思想。
教會兩代牧者的衝突
這是發生在北美,一間高舉耶穌基督、尊崇聖經權威的華人教會的真實事件。教會經過在八十年代殷勤服事,漸漸蓬勃興旺,建立起相當興盛的年輕人事工,人數也漸漸加增。甚至可以購置自己的物業,從起初租借的窄小地方,搬到一個獨立的三層樓建築。教會呈現一片喜樂進取的氛圍。
來自亞洲、有著傳統保守教會背景的主任牧師(A-牧),有著老一輩牧者那種不計較、任勞任怨的心。他看到教會將來的發展方向,也看到自己出身亞洲文化背景,對北美華人的特殊文化和需要,有一定的限制。為著教會的需要,請了一位在北美受大學和神學教育的年輕助理牧師(B-牧)。年輕牧師,無論是學識、見解,以及對北美文化環境的熟悉,都給大家很好的印象,更是受到年輕一代的歡迎。
兩位牧師一起同工相處一段日子之後,B-牧認為A-牧為人頗有問題。指責他喜歡誇大,特別對數字,總喜歡在會眾面前誇大其詞、粉飾門面。例如,一個項目明明只有十五、六人參加,卻說成有二十多,約二十五人出席;表揚讚賞人的時候,也是超過事實的誇獎。老牧者解釋,這是鼓勵,是積極和正面。B-牧卻認為身為牧者,應該「你們的話,是,就說是;不是,就說不是;若再多說,就是出於那惡者。」A-牧的浮誇,給會眾,特別是年輕人作了不好的示範。
結果B-牧把事情帶到長執會,要求教會處理。他說自己是按照聖經的原則(太十八15-20)而行。首先個別的與A-牧私下交通,A-牧只是敷衍應對,並沒有改變其行為。之後又帶一位弟兄(一位擁戴B-牧的青年領袖)一起勸導主任牧師。可是他不但不聽,反而惱羞成怒。所以,B-牧現在要帶到教會,請長執會定奪,如果長執會認為B-牧錯了,他願意道歉,辭職離開。
長執們覺得事態嚴重,既然是長執會,就理應擔起處理牧者之間衝突的責任。多半的長執(上了年紀的)認為這是小題大作,B-牧只看見別人眼中的刺,卻看不見自己眼中的樑木;也有少數認為B-牧按聖經行事沒有錯。 結果,事情就鬧開了,從長執會到會眾,形成了兩方對立的陣營,互相爭議,不知情的會眾不知所措。最後,由宗派的區域監督到教會調停。雖然事件平息了,B-牧為了證明自己並非要破壞教會,就離開本地不讓擁護者跟隨他。而這些擁護者,特別是一群年輕人和他們的領袖,也因著關係的破裂而離開教會。教會從此一蹶不振。
事件分析
這實在是一樁很可惜的事件。縱觀發生的前後,不難看到一些跡象,可引以為鑒。
- 錯置焦點──許多人看耶穌的教導(太十八15-20)是在解決衝突的程序。個案中的B-牧就是把處理衝突的焦點,錯置在程序與步驟上,認為自己是照著聖經的步驟做,問心無愧,錯不在己。這樣的觀點很容易導致,以為衝突的處理,就是以事論事,分辨誰對誰錯,而忽略了人的因素。處理人際關係衝突時,卻不以人際關係和人的感受為重,豈不是失去了意義嗎?
2.處理衝突的焦點──馬太福音十八章15-20節的中心,應是15節的「他若聽你,你便得了你的弟兄」,而不是17節的「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」。馬太在十八章,刻意地把耶穌所講的比喻與講論彙編在一起。雖然這些比喻和講論各有它的中心思想,然而若從一個高層次的角度鳥瞰這些經文,不難看見上帝的一番心意。
這段有關衝突處理的經文夾在兩個比喻中間:前一段,失羊的比喻(太十八10-14),把上帝要挽回迷失的羊的心意表露出來。這個心意和15節的「得了弟兄」完全一致。可見「挽回」應該是解決衝突的動機。
當時門徒對這段教導很清楚,彼得聽完主的教導,就問如何饒恕弟兄(21節)?主說是「七十個七次」,接著就講不饒恕人的惡僕比喻。我們誰不是被主赦免的罪人呢?很明顯的,這裡清楚地指出了饒恕是解決衝突(特別是在主裡)的目的。
再前面的兩個比喻(太十八1-9)也讓我們看到,牽涉在人際關係衝突的人,都應該存著如孩子般謙卑和單純的心。並且務必小心不要絆倒人。雖然有時候這是免不了的,但是必須盡所能的避免。
3.教會長執須知──教會長執必須明白自己的角色和限制,更要清楚知道自己的恩賜。面對教會中的衝突,千萬小心,不可妄下判斷,寧可勸導當事人多忍耐、多等候、多禱告(太十八19-20)。不要高估自己、強出頭,以為能夠解決別人的衝突(特別是教牧之間的衝突),寧可請教成熟的屬靈前輩,請教有衝突處理方面裝備的專人。學習作個安慰者、代禱者。前述事例中,部分的長執並沒有為事件憂心,反而感到興奮。認為上帝既然揀選我們作長執,可不能辜負上帝所交付的權柄,一心要擺平這件事。
- 會眾需知道──衝突是生活的一部分,是無可避免的。教會領袖也是人,他們之間一樣會發生衝突。保羅書信就曾提及,兩位屬靈領袖友阿爹和循都基有衝突(腓四2)。會眾若能注意,對衝突定能產生正面的影響。
華人教會一般對衝突避而不談,以致會眾(包括長執們)缺乏面對爭執和衝突的正確教導,因此,應當向教會提議,提供有關衝突處理的教導;當對衝突事件的成因、處境和認識缺乏了解時,切莫妄加評論或傳消息。要切切為當事人禱告,求主幫助。若意識到事態嚴重,就告訴牧師,切忌傳話;當衝突或爭執發生時,切忌按自己對當事人的喜好靠邊站,形成對立紛爭,這樣只會使衝突惡化;當教會領導層起衝突時,正是教會最需要你支持的時候。切莫隨意離開,更換教會。
正視衝突
類似前述事例的事件,基督教會界其實不知發生過多少次。讀者也自有更多的觀察和體會。最後值得一提的是,雖然我們談衝突的處理,其實,衝突是預防勝於處理,衝突發生以後再來處理是非常困難的。人心中的感受,並不會因為事情擺平了,就能平復下來,從此大家彼此接納。其實,受傷的仍然會繼續帶著傷痛一段時間,傷口復合了還是有深深的疤痕。所謂預防,就是要重視面對衝突的認識和教導。這是教會的牧者和長執應該負起的責任。